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3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对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一)请单位组织本地区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申报企业应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相关材料均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二)请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新申报企业和变更产能企业情况进行核实,请于4月22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完成审核,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各单位要将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掌握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运行情况,(二)各单位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对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年度报告,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相关检查结果请于4月22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我局,附件: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5日(联系人:沈锋、巫锦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