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协调有关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农村金融管理,组织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市外扶贫协作和指导推动老区建设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农药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含渔政执法)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