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下达2023年度兰溪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项目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的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4-03-15
各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7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后,决定将兰溪市明之希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等6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兰溪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立项项目,现将项目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根据开展农业项目建设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及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抓紧建设,项目建设自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9月9日)开始,若项目至2024年3月底还未开工,而有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项目在2024年10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上报主管部门,附件:1、兰溪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项目建设计划表.docx2、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docx3、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docx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兰溪市财政局2024年3月6日。

更多精选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2024-03-15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