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发挥公益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963号)有关规定,现将高新区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附件:高新区享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信息.xls关于宁波市物流协会等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pdf关于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等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pdf关于宁波市杭州商会等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pdf关于宁波市聊城商会等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pdf高新区财政局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