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2022〕15号)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园区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园区内实施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本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除外),二、申报范围本次申报的项目范围包括:节能降耗项目、清洁生产项目、绿色低碳评价认证项目、绿色制造之星评价项目和节能服务奖励项目,项目具体要求、资助方式与标准参照《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其中节能降耗项目,三、申报资料本次申报企业须提交专项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及不同类型项目需要的其他特定资料(具体见附件2专项资金申请表备注),四、申报时限与方式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17时,企业登录松山湖管委会网站(http://ssl.dg.gov.cn/),在“政策服务”栏目中找到申报入口,将审核后带水印的资料打印胶装成册(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其余可以是复印件)交至: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沁园路4号1栋市民中心A6-A28号窗口(通过微信公众号“松山湖市民中心、I莞家”预约取号办理,五、联系咨询方式申报企业详细阅读本通知及申报指南(附件3),(一)关于申报内容和资料问题请联系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769-22898496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4号2栋办公大楼主楼518室(二)关于网络申报操作问题请联系松山湖社会事务局:联系电话:0769-23078820QQ咨询群:1076554317特此通知,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专项资金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表格3.2024年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5日附件:1.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2.附件2:专项资金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表格.zip3.附件3:2024年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