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CR-2024-00001娄财绩〔2019〕47号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娄底市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局,娄底经开区财金局,万宝新区财金部,有关中介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娄底市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1.娄底市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办法2.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附件1-2娄底市财政局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