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和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暨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将自动纳入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上报省科技厅备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认定为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厅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清单,三、相关上传附件材料及说明(一)企业营业执照,(四)新产品证书(或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企业拥有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标准、商标和其他专有技术)的资料以及利用技术开展相关生产、服务活动的证明等,(五)企业从事研发相关技术活动科技人员(社保)清单及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的情况说明,四、优惠政策(一)成功备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获得最高1万元的补助,(二)支持备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今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五、有关要求余姚市科技局将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