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拟督察激励地方名单公示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激励的通知》(川府督查〔2023〕83号)要求,自然资源厅拟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要素保障有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土地利用秩序良好的市(州)奖励计划指标1000亩,自然资源厅对21个市(州)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提出了拟奖励名单,现予以公示,拟奖励名单:泸州市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3月18日,联系电话:自然资源厅028—8703627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3月14日责任编辑:周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