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科学部每年发布两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一、定位、资助范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1.化学化工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化学科学部相应的申请代码(B01-B09),4.“战略研究类”和“科学传播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5.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科学传播及科普活动的必要性与需求性、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有效传播方式与载体形式、对科学基金管理及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等,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软件等,8.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2)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4月22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完成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