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2号)文件规定,经审查,云顶镇2024年第一批4名农民工符合返乡下乡创业补贴申报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实体名称经营地址所在乡镇注册时间行业注册性质工商证明该创业实体是否为本人在该地区的首创拟补贴金额(万元)1彭维利511028199008178515隆昌市维利水产养殖场隆昌市云顶镇凤林村1组云顶镇2022年10月25日水产养殖个体是12胡中泽511028197404079173隆昌市云顶镇倩雨龙虾养殖场隆昌市云顶镇石鹅村8组云顶镇2022年6月23日水产养殖个体是13邓超511028197409279318隆昌市金朋水产养殖场隆昌市云顶镇金墨湾社区4组云顶镇2022年11月9日水产养殖个体是14杨祖贵511028199004179510隆昌市瑞博水产养殖家庭农场隆昌市云顶镇加速村16组云顶镇2023年2月20日水产养殖个体是1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云顶镇便民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2-3630248),云顶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