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29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第29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围绕打造“1+3+4”现代产业体系,鼓励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各区主管单位应于5月7日前上报拟推荐企业名单(见附件),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各区拟推荐名单,将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5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窗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直接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三、其他事项(一)请各区主管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三)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审批”“一次办”,附件: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拟推荐企业名单2022年4月13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井新硕,联系电话:83605736)(此件主动公开)链接一:《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链接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