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4〕3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098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10302—水体”科目,二、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闽政〔2017〕30号)及《福建省生态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10号)等要求,三、请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并及时将2022-2023年度水质改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同时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附件:1.永安市2024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安排表2.永安市2024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绩效目标表永安市财政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3日各有关单位: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4〕3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098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10302—水体”科目,二、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闽政〔2017〕30号)及《福建省生态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10号)等要求,三、请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并及时将2022-2023年度水质改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同时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附件:1.永安市2024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安排表2.永安市2024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绩效目标表永安市财政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