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促进海运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防政规〔2019〕8号)及《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办件处理表》(编号:2023117435)和《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我市2021年度海运业补助奖励资金有关意见的函》(防财工交函〔2023〕227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我市符合条件的4家海运企业申报的防城港市2021年度海运业补助奖励资金发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个人的请署真实姓名,单位的请盖公章)报送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路运输科,逾期视为无意见,敬请监督,监督电话:07702830786附件:防城港市2021年度海运业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公示表2024年3月13日文件下载:防城港市2021年度海运业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公示表.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