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1年服务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由经商科信局统一收集升规或入限的证明材料,(2)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及物流园区运营主体提供与达到升规或入限标准的入驻企业(含个体)的租赁合同,升规或入限的证明材料(由经商科信局统一收集),(1)集中收银企业升规或入限的证明材料(由经商科信局统一收集),(2)申报单位提供集中收银的相关店铺、品牌等的相关汇总材料,①网络测报费2万元标准: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财政贡献5万元以上且年度营业额增速在15%以上的企业(个体),(1)评级或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1)服务业企业获得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1)升规或入限的证明材料(由经商科信局统一收集),(1)企业成功上市、挂牌的相关证明材料,(2)县级、市级、省级服务业项目认定文件,并提供所申报补助项目类别的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由屏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收集企业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提供其他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