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旅局将于近期开展金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申报推荐列入金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三)代表性项目范围:已纳入金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可以向相关各镇(街道、高新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提出被推荐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请,经各镇(街道、高新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推荐至区非遗保护中心,并向各镇(街道、高新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各镇(街道、高新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推荐至区非遗保护中心,3.各镇(街道、高新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推荐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二)材料受理区非遗保护中心对上报的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进行整理分类,汇总金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及基本信息,提出金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初选名单,审定金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三、提交材料(一)推荐表:金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见附件1),四、工作要求(一)各镇(街道、高新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策咨询:区文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57970036材料受理:区非遗保护中心联系人:上官文洁联系电话:57953358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