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形式审查合格予以受理的127项成果进行公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9项不予受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完成人存在科研失信情况的项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我办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提出异议方须参加我办组织的专家论证、资料调查、现场核查等活动,联系方式:日照市济宁路369号市人防大厦908房间(注明:市科技创新成果异议材料)联系电话:0633-8776560附件:2023年度日照市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受理项目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