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在500亩以上按500元/亩给予茶叶生产经营市场主体一次性补助”修改为“建设富硒生态茶园,单个市场主体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修改为“对规模以上茶叶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四)将第四条“对产值亿元以上、规模以上茶叶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实际用电、用气分别按20%、10%予以补贴”修改为“对产值亿元以上的产业生产企业实际用电用气按50%、一般规模以上茶叶企业按30%予以补贴”,对新申报成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茶叶企业分别奖补5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新申报成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茶叶专业合作社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1万元”修改为“对产值过亿元以上茶叶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对新申报成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茶叶企业分别奖补50万元、10万元、2万元,按照‘恩施硒茶•咸丰白茶’统一门头设置并销售咸丰白茶3年以上的品牌形象店给予补助,按50元/亩给予茶叶生产经营市场主体一次性奖补,按100元/亩给予茶叶生产经营市场主体一次性奖补,单个市场主体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产值亿元以上的茶叶生产企业实际用电用气按50%、一般规模以上茶叶企业按30%给予奖补,对新申报成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茶叶企业分别奖补50万元、10万元、2万元,鼓励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使用“恩施硒茶·咸丰白茶”区域公用品牌,按照“恩施硒茶·咸丰白茶”统一门头设置并销售咸丰白茶3年以上的品牌形象店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