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78号)等文件要求,经各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实时申报,属地乡镇现场核实,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核把关,现将我县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3月12日-3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周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3-5622372,附件:周宁县2023年1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公示表周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2日附件:周宁县2023年1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公示表乡镇名称行政村名称养殖场(小区)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元)浦源镇江源村福建省闽绿立体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314280元/头(中央和省级70元/头、县级10元/头)251360浦源镇龙住院村福建龙顺种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74559600泗桥乡杨厝边村周宁县旺盛达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105884640泗桥乡泗桥村福建展祺养殖有限公司76961520纯池镇莲地村周宁县北山堂养殖专业合作社231840纯池镇桃坑村周宁县康源种养专业合作社30024000咸村镇碧岩村周宁县益宁养殖有限公司2160咸村镇梧桐村周宁县绿宝养殖有限公司766080咸村镇樟岗村周宁县福绿生猪养殖场16913520七步镇苏家山村福建省苏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4511600合计64295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