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24年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验收工作,二、验收程序1.各中心认真填写《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自评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2.依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后,3.各中心将完整的真实性承诺书和自评价报告制作成1个PDF文件,4.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4年3月21日18:00前通过“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各中心验收材料,5.归口管理部门为部属高校、依托单位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三、验收要求1.请各中心负责人对照《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任务书》各项指标,认真填写验收自评价报告,请将加盖公章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作为附件提交,正式认定为“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五、联系方式省科技厅社发处李翠华027-87135867省卫健委科教处芦妤027-87576372技术咨询电话:027-57265789027-87265608附件:1.2024年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名单一览表2.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自评价报告(格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