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依据湖南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工信产〔2020〕309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第十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第五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并对第三批、第六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第一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进行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第十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办法》第七、八、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二)申报第五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应符合《办法》第十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省、市工业设计协会可向市州工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三、材料要求(一)申报第十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按照《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二)申报第五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指南》的有关条件编制申报材料,申请复核的工业设计研究院,需重点反映获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以来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及成效,四、其它事项(一)按照本通知要求,优先推荐涉及"4×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4+6"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