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单〈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关于明确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的通知》(曲人社通〔2024〕8号)要求,经宣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以下345名贷款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现将贷款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起至2023年3月14日止,如对被公示人员的贷款条件(资格)有异议的,请向宣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874—6189684附件:2024年第一期符合享受创业贷款人员公示(345人).docx宣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