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夜班,贵州省朗月天合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二号井31408综采工作面运输巷皮带机尾一氧化碳传感器(编号:346001015)发生超限报警,报警时间:03时28分57秒至03时32分31秒,超限时长为3分34秒,超限最大浓度为1000ppm,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省能源局关于对煤矿瓦斯超限重大风险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矿安黔〔2022〕55号)的要求,决定对贵州省朗月天合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二号井一氧化碳超限重大风险进行挂牌督办,毕节市能源局2024年3月12日(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