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五批)的通知》,现将我市企业名单(第五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二、申报程序(一)组织申报,特别是2023年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已在系统申报的待审核企业(名单见附件4),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尽快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将相关申报材料于3月31日下午17:00前报送所在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本批次为申请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最后申报批次,仍可申请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企业名单,(三)名单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申请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