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内的确定了建设内容、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涉及的企业投资备案类工业项目(危化项目除外),对使用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项目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工业用地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而提高容积率的,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低效工业用地,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10.完善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在不变更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需办理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变更手续时,对当阳城区存量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建设,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调整规划用途的,按照“收回土地使用权、调整控规规划用途、重新公开出让”的程序进行办理,即可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方申请新贷款并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企业(不含外资和国资、土地用途为工业)在全市范围内办理转移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