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5月8日主要领导《关于保障重大项目地块上房屋搬迁补偿建议方案的报告》批办件精神,对开发区境内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搬迁人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县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阳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泗政办发[2021]8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凭房票享受购房合同总价(不含二手房、车库、车位、储藏室等)15%的房票补助,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新购房屋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10平方米(含)以内的部分给予补助,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不予补助,经符合条件的被搬迁人申请,县征收办和来安街道办共同审核,现将第一批审定符合房票式补助(购房补贴)政策的被搬迁人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附:来安街道第一批房票式补助(购房补贴)公示表联系人:张松联系方式:13815753559联系地址:泗阳县来安街道办事处动迁组泗阳县来安街道办事处2024年3月11日来安街道第一批房票式补助(购房补贴)公示表序号项目名称姓名购房小区购房面积(㎡)购房总价(元)享受补贴的购房款(元)补贴金额(元)备注1太湖路东侧、永嘉路北侧李慧明发首府143.128329588329581000002太湖路东侧、永嘉路北侧王开平城兴.桃源里120.02104577510457751000003南海路东侧、永嘉路北侧石为祥民康东园108.86545000545000817504太湖路东侧、永嘉路北侧王刚文锦苑138.548420008420001000005太湖路东侧、永嘉路北侧朱怀帮文锦苑124.85711520711520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