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海陵区南园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暮春街、书院路部分路段分阶段采取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制交通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限制交通范围:暮春街(书院路—西玉带河)二、限制交通时间: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13日限制交通范围:书院路(291#—293#)三、限制交通时间:2024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28日限制交通范围:书院路(294#—297#)四、限制交通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限制交通范围:书院路(314#—320#)五、限制交通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8日限制交通范围:书院路(322#—324#)六、限制交通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2日限制交通范围:暮春街(蒲田路—书院路)七、限制交通措施:交通限制期间,上述路段、时间段内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行人通行,需途经上述路段的车辆提前规划出行线路绕道通行,并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希望广大市民予以配合支持,特此通告,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