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余款的公示(海汽集团)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212号)文件精神,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申报的两期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班培训工作已结束,经我局对培训材料进行审核后,拟将培训补贴余款2002000元支付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电话:65365312,联系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附件:1.海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培养验收申请表2.海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合格人员花名册3.海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补贴余款申领审核表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