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全县文艺精品创作奖励作品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内发表、展演、出版和获奖的原创文学艺术作品,申报时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二、申报对象和范围(一)县内各级各类文艺单位(团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级重点文艺奖,(六)《细则》中需要申报的其它项目,三、申报要求申报文艺精品创作奖励的单位或个人,须认真填写《临泽县文艺精品创作奖励作品申报表》(一式二份),县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负责收集本艺术门类申报作品,整理造册后统一上报临泽文艺精品创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联负责做好第十八条、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第1项、第2项的申报工作,四、申报纪律各申报对象严格对照《临泽县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申报,所有申报作品因知识产权等引起的纠纷,由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组织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指定专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附件:1.临泽县文艺精品创作奖励作品申报表.docx2.临泽县文艺家协会会员进等升级奖励申报表.docx联系人:吕文有联系电话:18293664215临泽县文艺精品创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