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创评的国家级和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遗产旅游)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给予1000元/条的资金奖励;单条阅读量达5万且点赞量达1万,给予3000元/条的资金奖励;单条阅读量达30万且点赞量达5万,给予5000元/条的资金奖励;单条阅读量达50万且点赞量达10万,给予1万元/条的资金奖励;单条阅读量达100万且点赞量达30万,给予3万元/条的资金奖励;单条阅读量达300万且点赞量达50万,给予5万元/条的资金奖励;单条阅读量达1000万且点赞量达300万,给予50万元/条的资金奖励,(二)由樟树市文广新旅局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