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工作,现将《2023年度安宁市最终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3月08日至2024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人及电话:苏思伟0871-68690687附件:2023年度安宁市最终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7日附件:2023年度安宁市最终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