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48号)的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2023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中已建设完成的铺门镇综合购物广场项目和统仓共配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这2个项目建成并达到预期,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对八步区南乡等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改造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核验,南乡、桂岭、信都等大部分乡镇农贸市场已完成维修改造,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初步验收通过的铺门镇综合购物广场项目和统仓共配升级改造项目,以及八步区南乡等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改造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如对项目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3日18:00前,将有关材料反映至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商务贸易股,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北路27号,附件: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初步验收项目清单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2024年3月7日文件下载: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初步验收项目清单(1).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