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山东省栖霞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山东省栖霞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二、申报条件(一)项目建设地点在产业园范围内,(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务服务设施提升、主导产业提升、新科技新产品应用研发、产业融合发展等,三、支持重点(一)苹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苹果产业加工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点,促进农业加工技术研发、试验和示范推广,支持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审核通过后报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四)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由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备案,五、工作要求(一)各实施主体负责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三)各镇、街道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并上报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栖霞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