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2〕5号)、《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文旅发〔2022〕1号)和《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度青岛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申报类别本次申报类别涉及《实施细则》(对应附表序号)第(四)项:原创出版项目、数字阅读项目获奖奖励,三、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详见《实施细则》要求,四、申报要求(一)所获奖励均指2023年6月12日(2023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之后获得的奖项,企业需在平台填写表格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申报主体所在区(市)负责项目初审并盖章,(三)请申报企业寄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四)各申报企业由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并加盖公章(在装订成册的材料首页和骑缝处盖章),由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与版权管理处,(五)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周一),市文化和旅游局受理时间截止为2023年3月29日(周五),(二)联系方式详见《实施细则》附表中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gxjxwcbybqglc@qd.shandong.cn附件:1.申报单位承诺书2.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3月7日(联系人:杜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