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设备投资占实际投入比重达到50%(含)以上;近两年(2022年1月1日以后)备案(审批或核准),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支持标准: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实际投入包括设备、工具、器具、厂房修(改)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铺底流动资金)和工业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投入,2023年4月30日(含)后签订投资协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2亿元(含)以上;项目实际投资占协议投资的比例一年内不低于10%,两年内不低于30%;项目为制造业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纳入成都市亿元以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管理;项目在签订投资协议1年内开工建设,申报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支持标准: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2023年4月30日(含)后签订投资协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1亿元(含)以上;项目实际投资占协议投资的比例一年内不低于10%,两年内不低于30%;项目为制造业产业链关键性配套项目,纳入成都市亿元以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管理;项目在签订投资协议1年内开工建设,申报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支持标准: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