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优化规划管理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一、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一)支持居住配套商业设施建设,优化完善房屋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住宅建筑每户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占户型水平投影面积比例不超过20%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阳台进深不超出2.4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结构净高不超过2.10米且进深不超过0.80米的全采光住宅建筑飘窗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鼓励建设单位在满足用地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其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鼓励各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试点建设高品质智慧住宅,规划条件规定的建筑高度从首层停车库屋面起算,其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的受理公示,其余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核实不再进行批前公示,(九)优化规划条件核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