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常开科〔2013〕18号)的要求,决定对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运行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本次绩效考评对象为2023年度筹建的74家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2022年度筹建的30家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考评周期2023年度筹建的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筹建的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三、考评时间安排3月1日—3月25日,受理书面材料(逾期不报,3月28日—4月19日,四、材料及受理(一)受理材料1.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调查附表(附件2),2.常州国家高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附件3),3.证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过程及研发和工程化试验成果的其他佐证材料(2023年度财务报表、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承担市级以上项目清单及佐证材料、研发设备清单、内部立项研发项目清单、企业信用报告、营业执照、中心固定人员清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民营科技企业证书、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技术合同、销售合同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1660313@qq.com,(二)受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901号C座302室五、联系人常州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周佼,联系电话:85178239常州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合作处:联系人:陈翔,联系电话:85122832附件:1.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名单2.常州国家高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调查附表3.常州国家高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附件1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名单.docx附件2常州国家高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调查附表.docx附件3常州国家高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docx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