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民族村:为加快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漳财行〔2022〕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漳财行指〔2023〕28号)、《关于细化2022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经费的通知》(漳财行指〔202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经济发展类款列“2130599—其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社会事业类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类款列“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并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同时根据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项目安排表2.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绩效目标表华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华安县财政局2024年3月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