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安全九条措施的通知》(安政办规〔2022〕1号)和《福安市2022年-2024年双季稻、种粮大户和茶果园套种粮食作物补助政策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福安市2022年-2024年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政策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函〔2022〕38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公示,现下达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2023年稳定粮食生产补助资金2258513.90元(详见附表),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3年稳定粮食生产项目资金明细表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