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1号)、浙江省扶贫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浙扶贫办〔2021〕1号)、《松阳县“分布式光伏”——低收入农户同步现代化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方案要求,为确保项目工程顺利推进,拟将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0万元拨付给县强村投资有限公司,用于2021年度松阳县“分布式光伏”--低收入农户同步现代化试点项目建设支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2日,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办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邮编:323400联系单位: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联系电话:0578-8819117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3日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