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县浙江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900-052-31)500吨至安徽省天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利用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转移申请情况于2024年3月7日-2023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联系人:陈小俊电话:0575-86283628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600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2024年3月6日废铅蓄电池商请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