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1名无户口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寻亲公告,以解决户口问题,公告期: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4月5日,暂时抚养群众自述于2008年6月8日在仁化县长江镇冷饭坑村委会门口捡养,无明显特征,上述男孩由群众暂时抚养,姓名系暂时抚养人所起,请上述无户口人员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见此公告后速与仁化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联系(联系电话0751—6225043),如有认识或知情上述无户口人员情况的,也请与公安机关联系,公告期满后,上述无户口人员如无法找到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为其登记户口,(男孩照片)仁化县公安局2024年3月5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