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现将2024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1、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评价工作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系统自2024年3月4日开放,企业自主线上填写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需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天桥区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4日,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把握时间节点,2、参评优质中小企业应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要求,作为佐证材料一并上传,3、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根据企业自主意愿可以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2020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务必参加本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确保全部纳入本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范围,联系人:于杰闫旭联系方式:81601076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关于启动2024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5日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1).pdf附件2:关于启动2024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