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进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通过社保系统后台数据对比,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萍乡实验学校2家单位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经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拟返还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萍乡实验学校2家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1日前向萍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联系电话:0799-6234600,附件:萍乡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2022年度第十三批).xlsx萍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3月5日关闭窗口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