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农〔2023〕219号)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县域范围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在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晋州市农业农村局遴选,最终确定晋州晋农果蔬种植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申报,按照年化2%的贴息标准,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晋州金农果蔬种植有限公司贷款300万元,拟申请贴息金额4.66万元,现对项目申报主体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4日-3月8日,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84356956,附件:《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3月4日附件: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