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阳财外〔2020〕4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粤人社规〔2022〕2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拨付给阳春农村商业银行用于工作经费补助,金额为9.3万元,现予以公示(具体奖补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留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向阳春市人社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邮编:529600电话:0662-7664830附件:2023年度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名单.xlsx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