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荐拟投资(贷款)或近半年已投资(贷款)企业参与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二)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三)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设区市科技局或省属企业须对申报单位“绿色门槛”制度自查情况进行审核,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附件1),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的规范证明以及获得的知识产权、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证明企业科创属性和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投资机构、银行推荐拟投资(贷款)或近半年已投资(贷款)企业参与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应提供相关投资、贷款材料和机构(银行)推荐信,申报单位属于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区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投资机构、银行推荐投资项目由投资机构、银行直接推荐给市科技局,请各相关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县市区科技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填写《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2),联系人:孙雅文6991139附件:1.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2.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