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嵊市委办发〔2023〕6号)第16条规定,根据绍市经信【2021】36号规定,经审核,现将有关奖励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3日,在公示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拟扶持项目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凡使用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联系方式:市经信局资源保障科魏杭芳,联系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大楼2010室,附件:2023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省级节水型企业奖补汇总表2023年度工业政策扶持资金奖补清单(2023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省级节水型企业)序号企业名称奖补类型审定奖补资金(万元)1浙江科恩电器有限公司工业经济市级绿色低碳工厂10万2浙江蓝炬星电器有限公司工业经济市级绿色低碳工厂11万3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经济市级绿色低碳工厂10万4浙江森歌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经济市级绿色低碳工厂11万1光大环保能源(嵊州)有限公司工业经济省级节水型企业10万2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经济省级节水型企业11万3嵊州雅戈尔毛纺织有限公司工业经济省级节水型企业10万4浙江来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业经济省级节水型企业10万5浙江万力铜业有限公司工业经济省级节水型企业10万合计93万2024年3月5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