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住建部令第54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22〕15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企业开展批后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目的通过开展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核查,全面了解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状况和经营情况,二、核查对象核查对象为我市所有已取得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企业,核查范围包括企业的资质条件、项目开发情况、经营状况、质量体系等方面,企业需对照“住建部令第54号”相关资质条件及时自行组织自查自纠,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对企业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二)我局将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对核查发现不符合资质相应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附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版)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5日(联系人:陈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