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企服〔2022〕6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根据《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企服〔2021〕167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企服〔2021〕170号),经各地经信部门初审,市经信局组织审核、实地走访和公示,认定宁波意吾启投资有限公司等68家单位为2021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认定有效期为3年,市经信局通过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平台,将依据《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撤销认定,各地经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引导属地平台积极融入我市企业服务体系,切实有效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资源,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积极参与各类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活动,附件:2021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名单.docx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