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及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暂行规定》工作程序及时限要求,开展不合格后处理整改工作,及时将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结果录入eCQS(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系统,强化智慧监管,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全部纳入监管任务清单,并及时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考核结果录入安徽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对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于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多批次不同型号产品不合格的,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技术帮扶,为企业产品质量进行“把脉问诊”,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